省委决定:张启俭同志任辽宁工业大学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刘艳军同志任辽宁工业大学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。(党委组织部供稿)
关于张启俭、刘艳军同志任职的通知
日期:2022-01-28 11:50 | 阅读数:
省委决定:张启俭同志任辽宁工业大学党委委员、副书记;刘艳军同志任辽宁工业大学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。(党委组织部供稿)
微信公众号
官方微博
Copyright © 2019 辽宁工业大学. All rights reserved.
辽ICP备15014757号 地址: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邮编:121001